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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《关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》的通知

辽委办发〔2011〕2号
2011-01-19

政府公报

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》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,坚持“传达政令、宣传政策、指导工作、服务社会”的办刊宗旨,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、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,是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。《政府公报》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》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。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,社区、村(居)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、公共图书馆、 政务(行政)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,公众、社会单位可到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档案馆、图书馆、政务(行政)服务大厅查阅。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, 或关注“辽宁发布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。

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《关于
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
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》的通知

辽委办发〔2011〕2号

各市委,省委各部委,省直各党组(党委):
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《关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》已经省委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
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九日

关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

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

省委:
经省委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共9件,其中含接转上年计划项目1件。截至2011年1月11日,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10件地方性法规,其中计划内6件,即《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条例》、《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》、《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》(修订)、《辽宁省邮政条例》(修订)、《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》、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、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(修订);计划外4件,即《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》、《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》(修正)、《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》(修正)、《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(修订)。此外,对计划内的《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》(草案)和计划外的《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》(草案)进行了一审。
2010年度,省人大常委会还审查批准了较大的市报批的法规和决定27件,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条例、单行条例6件。
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结合《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》,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共6件,另有接转项目2件。落实2011年度立法计划,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,坚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做好立法工作,提高立法质量,以保证全年立法任务的完成。
以上报告如无不妥,请予批转。
附: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和接转项目
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
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三日


附件:
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

序号法规名称提案人起草单位
1辽宁省城市绿化条例省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
2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条例省政府省煤管局
3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条例省政府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
4辽宁省水文条例省政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
5辽宁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护法》办法(修订)省政府省残联
6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修订)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环资委

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2011 年度立法接转项目

序号法规名称提案人起草单位
1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省人大法制委省地方立法研究会
2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省政府省地震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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